漫長的告別——關于趙雨中篇小說《橋頭嚴》
當一個作家開始敘寫童年與故鄉,那往往是他探索建立自己寫作根據地的開端。這種探索有時基于個體真切的生命回憶,有時則是一種回憶基礎上的再加工,前者構成了其寫作的真實性,后者則更多傾向于虛構。趙雨的《橋頭嚴》或許兩者兼有——其中的人物和故事共存于“橋頭嚴”這一空間之中,他們彼此的命運在此相互交織,因而作者將作品的體裁界定為“中篇小說”,而從整體結構和行文風格上看,這部作品又顯然具有散文的特征。在這種虛實相交的文字氛圍中,趙雨逐漸勾勒出一個充滿了日常風姿與素樸鄉情的水邊小村落。
作為趙雨的文學根據地,“橋頭嚴”指的是一塊方圓一里多的地理空間,里面有數十戶人家,一條河,一個場院。小說開頭的“引子”交代:“南邊一座石坊門,北邊一座祠堂,祠堂和石坊門之間相距一里,中間隔著一片青皮竹。主體部分是一個場院,場院兩邊住著數十戶人家,以及外圍區域,一條河,這就是橋頭嚴。”小說分為五個章節,每個章節又分為若干小節,依次展開生活在橋頭嚴的一位人物的命運遭際,如瞇瞇阿太、小太公、小太婆、厚方和厚忠兄弟,以及“我”的家人外婆、阿太、大舅、小舅,等等。如同歲月的流逝,這些人物在小說中不斷相遇,相互依偎。
如同莫言的高密東北鄉、賈平凹的商州、蘇童的楓楊樹鄉,或是福克納的約克納帕塔法、馬爾克斯的馬孔多,橋頭嚴作為趙雨的文學地標,不僅是一個空間的符號,更寄托著他對生活、對世界的全部觀察和想象。與此同時,橋頭嚴也是中國鄉土社會以及鄉土人情的一個標本、一面鏡子,根據費孝通先生的觀點,中國鄉土社會的基本社群是“家”,這個“家”不同于西方社會中的“家”,有明確而嚴格的界限,在廣大鄉土中國,“家”是可擴張、可延展的,接近于人類學意義上的氏族。小說中,橋頭嚴是以嚴氏為核心的社群團體,“我十五歲前大半時光在此度過,對住戶們熟稔于心,其中有親人、族人、鄰里、外鄉人。”“我”的外公姓嚴,且是族長,小說敘事所聚焦的人物、主要的情節線索,也集中于外公一家,以及與他們的生活緊密相連的外鄉人——某種意義上,這樣的敘事結構,也對應著鄉土社會的“差序格局”:如同費孝通先生發現的,這是一種“水波紋”式的結構,它從自我出發,從己到家,由家到國,由國到天下。
鄉土社會以血脈氏族區分遠近,這種聯系既穩固又脆弱。水波紋式的差序格局,導致鄉土社會的群己界限并不分明,外鄉人、外族人常常被視為異己的力量。但這只是社會學意義上的平均狀況,在現實生活中,夜以繼日的時光、漫長而細密的相處,往往能夠改寫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橋頭嚴》就寫了這種例外,小說中的盧阿伯本來是個外鄉的乞討者,一路乞討到橋頭嚴,餓得奄奄一息。外公看到伏在石坊門下的他,收留其看管嚴氏祠堂。盧阿伯從此住進祠堂,還經人介紹找了老伴。一個頗具傳奇色彩的雷雨之夜,盧阿伯得到了一張藏寶圖,里面清楚標明了祠堂內藏寶的位置。盧阿伯大可趁著夜深人靜將其據為己有,但他卻堅稱這寶物“是嚴家人的,不是我們的”。第二天一早,盧阿伯將此事告訴外公,在眾人的見證下,一尊手掌高的金菩薩破土而出。在盧阿伯身上,我們看到了一種樸實和善良,那是屬于普通人的知恩圖報、善惡因果。這種善良不僅出于本心,更來源于鄉土社會中長久以來形成的道德觀念。在以自我為中心的差序格局中,“克己復禮”“君子求諸己”等,是對一個人基本的道德要求。盧阿伯本可以自己將寶貝挖出來、藏起來,就像他老伴說的:“現在挖出來,沒人知道,寶貝就是我們的。”但正是出于“克己”的道德標準,盧阿伯沒有選擇順從“私欲”,而是出于“公德”,將嚴家祖先的財產歸還了嚴家子孫。
類似這樣的行為和情義,讓盧阿伯這樣的外鄉人,或者那些本不太被接受的人們,越來越親密、深刻地融入了橋頭嚴。小說中的厚忠公公常年在西瓜地里看瓜,孩子們喜歡去那里玩,但家長卻不同意孩子們搭乘他的拖拉機。原因很簡單,厚忠公公的拖拉機不僅用來拉西瓜,也拉死人。村里哪家死了人,就會叫厚忠公公過去,因為這個,橋頭嚴的人們大多與厚忠公公(尤其是那輛拖拉機)保持著距離,怕染上這“晦氣”。某個夜晚,林奇表舅的妹妹林偶忽然臨產,急著要去十公里外的縣醫院。怎么去呢?這時候顧不上吉利不吉利,大家能想到的,只有厚忠公公的拖拉機。厚忠公公對于人們的疏遠不可能全然不知,但是在要緊的關頭,他毫不遲疑地挺身而出,“即刻披衣,出門”,一路上“使上雙倍力氣”“身體上下浮動”,那輛無數次拉過尸體的車此刻成了救護車,成了諾亞方舟。寶寶順利出生后,人們順理成章地坐著拖拉機回來,此前的種種心理芥蒂瞬間煙消云散。
經由生活在橋頭嚴的幾代人不同的人生際遇,小說的敘事時間也得到了充分擴展:外公的母親、“我”的阿太有一雙曾經纏足又放了的雙腳,她常年不離手的黃銅色的火熜、禪房一般的房間,令少年的“我”充滿好奇,更令小說穿越了時空的屏障,指向屬于阿太的過去時光。瞇瞇阿太的哥哥早年間被國民黨拉夫,去了臺灣,直到80年代兄弟倆才恢復了聯系,這一段心酸復雜的家國歷史,在小說中妙筆帶過,余韻悠長。“我”的外婆來到橋頭嚴是在1946年,她從舟山逃難而來,經人介紹嫁給外公。那個年代的外婆為何背井離鄉,像她這樣的人還有多少?……小說中所涉及的這些歷史,仿佛蒙上了一層時間做成的磨砂玻璃,若隱若現地將一段段并不遙遠的時光呈現至我們眼前。八十年代,改革開放的時代浪潮席卷而來,橋頭嚴這個小小的村落亦不能例外。市場經濟時代,橋頭嚴涌現出不少經商者,但他們的命運卻大不相同。“我”的小舅聰明大膽、頭腦靈活、敢闖敢拼,八十年代創業成功,買下了全村第一輛本田王摩托、建起了全村第一棟兩層樓房,一時間風頭無兩。一個偶然的機會,小舅誤入賭場,從此沉迷其中,不僅家產散盡,還欠了一屁股債,直到外公去世,小舅始終在外逃亡,生死未卜。林奇表舅則相對務實,他雖然發跡晚于小舅,卻穩扎穩打,從家庭作坊開始一步步拓展業務,不僅買下全村第一輛桑塔納轎車,還在鎮中心買了兩套房。兩相對比,其中人物命運的天壤之別,不僅源于個體的偶然選擇,更令人感嘆時代的變遷,讓生活其間的人們如同逐浪者,載浮載沉。
“出走”是現代化發展過程中鄉土社會遭遇的最大挑戰,而鄉土生活的現代性遭遇,也始終是自“五四”以來文學作品熱衷討論的話題。小說末章,因為父母工作的關系,“我”要去六十公里外的N城讀書了。這場即將到來的遠行前夕,橋頭嚴經歷了一次數十年不遇的大水。屋外疾風驟雨,夜黑如墨,“我”決定就在此刻與橋頭嚴做一次告別:先是走到祠堂,在那里拜過祖宗牌位,告別了盧阿伯,又繼續在水中行走,一路上遇到無數鄉親,“我”與他們一一作別,一路走到方家橋。方家橋已被水淹沒近半,“我”站在橋上,看著眼前消逝的世界,感到一種蒼涼:“原來世間萬物的被遮蔽只是一瞬間的事,再堅固看似能夠永恒的東西說不見就不見了。”這或許是十幾歲的少年第一次感受人生的無常。果然,五年后,橋頭嚴集體拆遷。那些曾經朝夕相處的家人、朋友們,就像是五年前被淹沒在大水中的風景,在“我”的生命中逐漸消失不見。在這個意義上,五年前的那場告別,不僅是“出走”的“我”與故鄉的告別,也是橋頭嚴與鄉土社會的告別、與這個世界的告別。對于作者趙雨而言,寫作《橋頭嚴》的過程或許也可以視作一次告別,他從記憶中那個確鑿的、真實存在的故鄉開始寫起,又最終將故鄉一點點埋葬,仿佛只留下一場虛幻的夢境。與此同時,趙雨也用文學的方式重建了一個故鄉,在這里,人們來了又走,創造著各自精彩的人生。期待此后趙雨的寫作,也能以“橋頭嚴”為新的出發點,面向更加廣闊的世界,生長出全新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