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戀、自強與自救——談談和文學有關的“我”
一、自 戀
依我之見,以文學為業者,多少都有點“自戀”。一個人,對于一己的情緒、思考、見聞乃至于想象,覺得有必要形諸筆墨、公之于世,甚至期待能夠流傳千古,這不是“自戀”是什么?所以寫作的人,尤其剛剛開始寫作的青年,大多非常關注“我”,從“我”出發,好像也是理所當然、無可厚非。
但同是“自戀”,也有不一樣的類型與表現。
有些人的自戀,是言必稱自己,覺得自己了不起便志得意滿,覺得自己受了點傷便喋喋不休,好像所有人都應該關心他/她,全世界都應該圍著他/她轉,甚至要為他/她量身打造一個完全讓其感到舒適的境遇,否則就頹喪、悲觀、怨懟、憤懣,甚至不明就里地制造和傳播謠言,人云亦云地發泄和煽動不滿——這誠然是讓人感到不適的。
另有一種自戀,是話說得花團錦簇、天馬行空,或者儒雅斯文、衣冠楚楚,儼然俊彥之才。但細品其言其文卻空洞無物,全是東拼西湊的知識甚至“金句”,看似在吞吐天地古今,實則無非是裝點自己。比較起來,這樣的自戀恐怕更讓人覺得討厭。
還有一種人,姿態放得很低,慣于嘲弄自己,當然捎帶著也嘲弄下別人,總體來說無傷大雅,其實恐怕更加自戀。他們知道自己較之常人優秀,所以敢于自嘲;或者擔心別人的指摘中傷,故而搶先自嘲。這樣的自戀倒還算有趣可愛,只是多少有些讓人心酸。
這樣的人若沉穩一些,就是另一種表現:并不凸顯自我,處處謙卑禮讓,現實中能給他人以援助,寫文章能給人教益感染,和他們待在一起,總能感覺如沐春風,莫名感佩。事實上,這種人才是真自戀——他們一句話也沒有夸耀自己,我們已自然在他們的氣場中了;而且有能力和意愿幫助人、影響人、教育人,這得是多么強大的“我”,多么睥睨群倫的“自戀”?但我喜歡這樣的“自戀”,雖不能及,心向往之。
還有一些人,看起來自戀,其實是不“自戀”的。他們跟你聊天的時候,談的不是他們自己,當然也不是文學,至少不是文學本身,而是自己的什么作品在哪個重要刊物發表了,在哪個重要出版社出版了,或者在哪個重要平臺連載簽約了,被哪個著名導演看中把版權買走了,拿了多少稿費版稅,得了什么獎。他們寫作的動機,當然可能也是心有所想,不吐不快,但更重要的是為了發表,為了出版,為了拿獎,為了改編,為了這所有一切帶來的名與利。我覺得這些人是不愛自己的,他們愛的只是身外之物;這些人甚至看不起自己,骨子里是很自卑的,他們覺得只有那些身外之物可以標榜自己的價值,可以證明自己還有點用。這些人豈止是不自愛,簡直是自我折磨、自我虐待。人要控制自己,已是非常不易,但較之操控別人、左右別人的評價和決定,那還是簡單多了。比起話劇、電影這樣需要分工協作、群策群力的藝術形式,文學的優點之一就是單純自由:一個人、一支筆或一臺電腦,就足可以開拓一個藝術世界,影響別人,也撫慰自己。放棄這樣簡單和愉快的事不做,而挖空心思去做很難成功的事,這不是自我折磨和虐待是什么呢?古人早就明白這個道理,所以孔子說“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范仲淹說“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都是提醒我們,外在的評價固然重要,表揚和獎勵讓人欣喜,批評和否定叫人沮喪,但如果將自己的榮辱悲喜,乃至于自我認知,都系于外界的評判,就很難獲得真正的平靜與自洽,喪失了精神的自由。
當然,看重發表、出版、評獎,也不能全怪作家,更不能怪青年作家,因為這個世界就是由種種標準構成,而且據此進行資源分配。按理說評獎也好,職位也罷,究其根本是和作家的創作實績有關,但是現代社會結構日益復雜,一次次去對作家作品進行專業性的評判顯然效率很低,不切實際,于是不同評價機制相互印證、彼此背書,便在所難免。而經由一次次轉化“變現”,評價標準就越來越數據化,也離其根本越來越遠了。在這種情況下,“贏家通吃”成為常態,爭奪名利的時候一步趕不上,便步步趕不上,大家當然就越發在意那些身外之物了。這樣的困境或許于今為烈,但一定古已有之,孔子便深知個體面對世界時的無奈與孱弱,所以才反復強調修身的必要。“衣敝缊袍,與衣狐貉者立,而不恥”,沒有子路那樣強大的內心,哪里做得到?
關于名利,略薩在《給青年小說家的信》的第一封信里就有所討論,把它視為寫作者必須處理的首要命題。他說:“只要把名利看作對自己抱負的根本性鼓勵,那就有可能看到夢想的破滅,因為他可能混淆了文學抱負和極少數作家所獲得的華而不實的榮譽與利益。獻身文學的抱負和求取名利是不相同的……關于文學抱負,我有許多不敢肯定的看法,但我敢肯定的觀點之一是:作家從內心深處感到寫作是他經歷和可能經歷的最美好事情,因為對作家來說,寫作意味著最好的生活方式。”他甚至舉出一個看起來有些可怕的例子,來說明作家為此要作出的犧牲:“您把文學愛好當作前途的決定,有可能會變成奴役,不折不扣的奴隸制。為了用一種形象的方式說明這一點,我要告訴您,您的這一決定顯然與十九世紀某些貴婦人的做法如出一轍:她們因為害怕腰身變粗,為了恢復美女一樣的身材就吞吃一條絳蟲……絳蟲一旦鉆進他(引者注:略薩在此以何塞·馬利亞作為作家的范例)身體的某個器官,就安家落戶了:吸收他的營養,同他一道成長,用他的血肉壯大自己,很難、很難把這條絳蟲驅逐出境,因為它已經牢牢地建立了殖民地。”對這個自甘淪為奴仆的例子,我有不同的理解:一個人堅信自己具有文學才華,決意將自己投身文學事業,甚至愿意將自己完全交付給文學,讓文學替代自己,從而也讓自己成為文學的化身,這不是把自己消滅掉,而是讓自己變得無限大,遠遠超越了舊有的自己。某種意義而言,他/她便成為了文學之神。這哪里是甘為奴仆?這才是登峰造極的“自戀”啊。
所以,重要的其實根本不是“自戀”表現為怎樣的形態,而是那個“我”到底值不值得“戀”。有的自戀是有道理的,哪怕張狂一些,也讓人無話可說;有些自戀就沒什么道理,稍微流露一點點,就足以惹人嗤笑。關羽請戰,固然自戀,但真能在溫酒未涼之間砍下華雄的腦袋,這就是舍我其誰的擔當與氣概;東施效顰,也是自戀,且自戀得并不明目張膽,甚至可以說鬼鬼祟祟,卻仍然成為兩千多年的笑柄。
有些作家常以為自己寫出了什么具有創造性的杰作,觸及了古往今來的同行從未碰過的題材,發明了從未用過的手段,實則是一些早就被重復過無數遍的濫套子。這樣的作家若不是為了營銷新書而言不由衷,就是真沒讀過幾本書,對文學史缺乏基本了解。青年作者尤其容易自認為“獨特”,以為自己所經歷的時代前所未有,因而挫折與哀傷也前所未有。但抽象地看,每一代青年初出茅廬,撞上叢林般險惡的成人世界,遭受的創傷與震撼,其實頗有相似之處,相關書寫不在少數。“新”的困難當然是有的,但是如果未曾充分了解前輩已有的創作,恐怕也就很難真正開掘基于自身處境的“新”質所在,很容易浪費自己的“新”經驗,寫出些“為賦新詞強說愁”的陳詞濫調。更何況,很多青年寫作者本就是從那些“舊詞”里建構和發明了自己的憂愁。其實,面對浩瀚的已有的文學積累與人類的精神世界,每一位寫作者都是青年,都是小孩子,我們的“自戀”,最好還是謹慎一些。
很多年前,趙國的老臣觸龍去見趙太后,說過一句名言:“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以此而論,自戀的人愛自己,似乎更應該為自己計深遠。光是自己愛自己是不夠的,還應該讓世人愛自己,甚至讓后人愛自己,否則就成為東施那樣的笑話。愛自己而讓自己成為笑話,這邏輯好像不大通。東施其實是可憐人,她愛美,可是容貌出于天生,她沒辦法讓自己變美。寫作者則不同,“文學天賦”聽起來很神秘,但如果人非生而知之者,那么所謂天賦就應該可以通過后天的努力去獲得,至少有所補充。不過文學所需要的天賦是那樣復雜,我們不僅要了解過往已有的文學遺產,掌握前輩開創積累的文學技巧,還要拓展經驗,增長見識,根本而言是要提升自己,完善自己,讓自己變成更好的人。簡言之,要想真正“自戀”,就必須讓自己所愛的那個“我”,變得更加強大,而不是日益孱弱和狹隘。
二、自 強
鎖閉在自己脆弱軀殼里的那個“我”,要怎么才能變得強大呢?有一個最簡單的辦法:個人的力量既然有限,那就向眾人去尋求援助,把“我”放到“我們”當中去,讓“我”成為“我們”的一部分,進而獲得向外在世界開拓的路徑,“我”不就自然變得強大了嗎?文學是表達,也是溝通,需要說出,更需要被聽見。“我”的故事未必有人愿意聽,“我們”的心聲自有“我們”來響應。所以,和“我們”站在一起,無論如何是一個值得考量的策略。
但是這樣的選擇未免太過功利,怕是會被一些足夠“自戀”的作者不齒。他們可能會借此對我此前的意見也一并提出質疑:我“自戀”,確信“我”的價值,愛“我”自己,那又何必在意別人眼里的“我”是不是像東施一樣可笑?更何必要讓“我們”接受我?他們大概還會舉出不少生前潦倒、死后顯赫的大文學家、大藝術家作為標榜,讓我自感庸俗和汗顏。
話是這么說,但我實在懷疑,沒有他人的戀慕,一個人的自說自話是否能夠長久維持下去。假如沒人夸獎納喀索斯的美貌,我想他獨自一人欣賞水中的殘影,是很容易厭煩的。那得是何等病態,才能日復一日地看下去呀。就算有這樣病態的人吧,就算庸俗如我不能理解那病態中的特異卓越吧,一個人對于“美”的認知,對于“我”的認知,總不會是憑空而來吧?一定有人曾將納喀索斯的美告知于他,而他通過眾多的告知,確認了自己。這正如所有人心中的“我”,也都是在“我們”當中建構起來的。只不過有些人建構了一個小小的“我”便滿足了,止步不前;有些人不斷從“我們”當中、從世界當中得到參照,讓“我”變得更加立體、豐厚、飽滿。人是社會的動物,“我”的建構與不斷強大,天然與“我們”有關。就此而言,“我”和“我們”根本就無法分離。
有人可能又會提出疑問:你說“自戀”得值得“戀”,否則就淪為笑談,這“值得”與否,不是從別人的眼光評判嗎?可你又說不要太在乎別人的眼光,不要在乎名利,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我認為這是兩回事,這兩回事都關乎“我”之強大與否。前者是說,如果一個人不管別人怎么想,盲目地覺得自己就是好,和自己意見相左的就是不好,就是壞蛋或者蠢貨,那這個“我”也太乏力和可憐了。后者是說,如果“我”足夠強大,就不至于逃避畏縮,而敢于面對別人的意見,也聽得進別人的意見,能夠把“我”放在“我們”當中,對“我”有一種相對客觀和公正的評價,不會因為別人的贊美而驕橫自大,也不會因為別人的批評而自我厭棄,因此也才有能力在與他人、他物的參照中矯正自己。前者的本質是無知或怯懦,無法認識自己,或懼怕面對真實的自己;后者才是真正強大,才可能以澄明通透的自我去和外在世界抗衡。就寫作而言,前者是無法寫出“我們”的,而后者不僅能夠照見“我們”,也能在“我們”當中清晰地勾勒出“我”。這提醒我們,“我”和“我們”之間的關系不僅是必然的,也是辯證的、復雜的。
有人可能還會提出質疑:“我”難道不就是“我們”的一分子嗎?“我”的生活難道不就是“我們”的生活嗎?環視四周,從外在世界中尋找寫作的材料,固然是一種創作的辦法;內觀己身,從人心的幽深處發掘人性與文學的隱秘,不同樣是一條路徑?
這樣的論調,在1980年代中期之后,幾乎可謂是“主流”。王小波甚至專門寫過一篇雜文《體驗生活》,來嘲弄“體驗生活”的文學生產和組織機制。那篇文章寫得妙趣橫生,竊以為比流傳甚廣的那篇《一只特立獨行的豬》好看多了,我一度非常喜歡。如今我依然喜歡這文章的筆法,但對它講的道理,漸漸有些不能茍同。一個人攬鏡自照,便以為天下人都和自己長得酷肖,這未免有些荒誕。兩只眼睛兩條眉,兩只耳朵一張嘴,誠然大家都是一樣,但文學若只寫到這個層次,就未免粗糙了點。若不細致地和旁人、和“我們”比較,那種眉眼之間神韻的差異,哪里能夠發現?如果不知道別人的面孔有圓有尖,鼻子有塌有挺,則自己的面孔鼻子是何形狀,怕也就沒那么重要,而變得模模糊糊了。所以,如果只看“我”,不看“我們”,其實便也看不清“我”。容貌尚且如此,人心更不可問。以為省察自己的潛意識,或讀了幾本前輩作家挖掘人性險惡的書,就以為懂得了人性,可以書寫所謂“普遍”的、“抽象”的人性,這同樣相當荒謬。人性是在人和人的交往中才真正表現出來的。一個寫作者,如果孤芳自賞、閉門造車,在文學經驗的層面上都沒有見過幾個人,更沒有研究過人和人的關系,那談什么寫人性呢?
要知道,王小波那一代人,是真見過人、真認識人的。他們之幸,亦他們之不幸,在于他們經歷了變遷激蕩的時代,有著豐富坎坷的人生。對世界,對“我們”,他們并不缺乏了解。相反,他們那時候對“我”的關注則太少了。因此,這代作家對“我”的強調,自有其歷史合理性,對當時的文學有積極的推動、開拓作用。今天的寫作者,尤其青年作家,面臨的怕是截然不同的情況:社會穩定,規范明確;物質豐富,信息過剩;行動力弱,自我意識強;把“我”看得很重,卻對“我們”缺乏足夠的關心……如此一來,實際上也不真正知道該如何愛自己,如何重視“我”。尤其在手機、互聯網普及之后,對著小小一塊屏幕上一個個信息繭房,很容易以為被大數據投喂的那諸多幻覺,就是世界本身了。毋寧說,這是一個太適合“自戀”甚或“自閉”的時代。在這樣的時刻,大概是時候要反王小波之道而行之了。
幾年前有位作家寫出了一部非常出色的小說,市場反響很好,專業讀者也交口稱贊。但這位作家非常羞澀地表示:“嗐,這是省里安排寫的,過兩年我會出版一部我真正想寫的作品。”言下之意是,這樣非“我”所愿的作品,算不得好。但我和不少同行交流過,都認為那部作品比他此前的作品都好,比幾年后他“真正想寫”的作品也好。他為了寫那部作品,走出自己的書房,做了至少一年的調研工作,深入他本不熟悉的地區,盡可能地了解現實中的細節,理解他未曾謀面的“我們”。他也的確有令人佩服的文學才能,將調研所得融會貫通,精彩地寫了出來。我以為走出書房、走去遠方、走進“我們”的行動,對他來說是至為重要的。如果他能夠理解其重要性,或許會迎來寫作生涯的一次徹底躍升。很多作家和他一樣,太珍視“我”了,渾然不覺那本就不大的“我”經過了常年寫作,早就枯竭,兀自在那里挖呀挖呀挖,看了簡直讓人心疼。我實在很期待他們放下手中看似勤奮的“鋤頭”,放過被封閉在過去的自己,抬起頭四處望望,望見“我們”,望見遼遠的世界,望見更多可能性的未來的自己,那個更加強大的“我”。
按理說,文學從業者是最應該能夠完善“我”的。米蘭·昆德拉等一批給了1980年代以后的中國作家很多教益的現代小說家常常強調一個看法:小說是認識世界的一種方式。很長時間以來我都沒有完全弄明白這句話,總覺得是小說家的自夸。但如果聯系他們另外一個觀點,或許就容易理解了。他們還說,現代小說最重要的精神,是懷疑。的確,懷疑讓人產生新知,但我想這“懷疑”固然是說要懷疑世界既有的知識與限定,但首先應該是指向自己、指向“我”的。懷疑現有之“我”的邊界,不斷拓展它,向“我們”、向世界打開,這才真正能夠讓小說、讓文學成為認識世界的方式。所以,假如我們還縮在那個讓人心疼的“我”里面不肯出來,不肯走遠一些,那甚至都對不起咱們選擇終其一生從事的這項事業。
三、自 救
今時今日,文學從業者和文學愛好者重視“我”、重視完善“我”的真正強大的“自戀”,似乎顯得格外重要,甚至可以說已成為一種“自救”的方式。因為,AI來了。
ChatGPT、DeepSeek,每一點AI的進展,似乎都引起廣泛恐慌。很多人紛紛表示,AI馬上就要把我們給替代了。初聽這話我感到非常不解:AI是要上我們的身,奪我們的舍嗎?后來我理解了,他們說的不是AI要把我們這些碳基生命給吃掉,而是說目前的很多工作,AI都可以做得很好,而且會越來越好,會導致我們很多人失去自己賴以謀生的工作崗位。我覺得這個不叫“AI替代人類”,只不過是“AI替代人類的工作”。當然,如果它們真干得不錯,也就會同時替代人類的工資、福利、榮譽……總之吧,那些名和利。
理解了這些,我就有點放心了。這倒不是說我覺得AI無法替代我們的工作。事實上,它已經在替代了。誠然,它現在寫的詩、寫的小說、做的設計,還不算特別好,據說公文寫得不錯,但據我觀察重要文件它也應付不來。目前來看,AI做的這些與精神創造有關的活兒,糊弄一下外行還可以,專業人士,尤其是最出色的那批從業者,還是可以碾壓它的。不過即便如此,它也足以帶來危機了:或許它目前只能達到中等或中等偏上的水平,但問題是,很多詩歌、小說的閱讀者,很多設計的甲方,很多影視劇和短視頻的受眾,并不要求最頂級的產品呀,他們很可能覺得沒必要“吃”那么好,看看AI水平的作品也就夠了。或許不得不承認,大部分的文學讀者和大眾文化受眾和他們所詬病埋怨的創作者一樣,看上去很在乎“我”,其實并沒有那么在乎。更何況,AI還會進化的。我完全相信,理論上講也完全應該相信,總有一天,AI哪怕在文學創作上,也會有不凡的表現。
但即便如此,我依然沒有那么擔心。因為AI或許可以替代我們的工作,但永遠無法替代“我”。它可以替代人類寫出一篇漂亮甚至完美的小說,但是永遠無法替代一個寫作者本人在創作小說時感受到的艱辛、痛苦和狂喜。如果我們在乎“勞動”——無論體力還是腦力——過程中的真實感和滿足感,如果我們認為在“勞動”中才能實現“我”,那么無論掃地洗碗做家務,還是寫詩寫小說,我們都不會需要AI來代勞。有人會問:那如果AI或別人使用AI進行創作,勝過了你的創作,搶走了你的發表機會,奪取了本應屬于你的稿費,摘取了本可能由你獲得的獎項呢?事實上,不止一位我的學術界同行,都在擔心部分學生會使用AI來完成他們布置的作業,從而造成成績評判的不公正。這在功利層面的確是個問題,但如果我們信服略薩的指教,不是在乎名和利,而是在乎文學,在乎“我”的真實獲得感,這或許又不是問題。就像那些使用AI撰寫論文的學生,或許他們會逃過老師的審視,得到一個不錯的分數,但他們永遠錯過了一次訓練自己真實能力的機會,也失去了在學術研究的過程中,一個真實的人所能感到的成就感與挫敗感。而如果人類真正學會認識“我”、重視“我”、發展“我”,也就是說,學會前文所說的真正強大的“自戀”,那么我們便應該有足夠的能力去判斷什么工作交給AI去做,什么工作要自己去嘗試。那么AI不過只是替代掉了應該被替代的工作,讓“我們”獲得解放而不是遭到取代,放“我們”去開拓更重要的領域。我愿意天真地認為,這是在AI時代必將到來的情況下,人類能夠得以自救的最重要的方案。在這一方案中,所謂“自戀”,以及“自戀”所建立的深刻自我認知,就是人類的尊嚴所在。
因此,我不能理解文學從業者在這一層面上放棄“我”。我以為,那同時就是在一點點地放棄“我們”。近期所謂的“鑒抄”風波興起之后,很長一段時間里我都感到困惑,感到無法理解。那些雷同的句子都實在談不上重要,也談不上精彩,我無法理解何以有“搬運”的必要。而且,一名作者寫著寫著,突然中斷,站起身去書架前上下尋摸,翻出一本書來,繼續翻,找到一段根本不起眼的文字,下功夫改造,塞進自己的作品里。這從創作規律來說是不可想象的,邏輯上都講不通。有那功夫,還不如自己寫來得便利呢。我當然也不大相信有哪位寫作者不必查書,腦袋里本就牢牢記得那些根本無關緊要的句子。大家都是讀書人,對于記憶到底多有效,還是有點了解的。所以,不少人指責發表那些作品的刊物和編輯,我覺得多少有些苛刻了,那些細節僅靠人腦實在是記不住的,也就更看不出了。
后來有不止一位作家朋友跟我解釋:早在AI出現之前很多年,就有一種寫作輔助軟件。這種軟件類似一個數據庫,作家可以在寫作中隨時咨詢它是否可以提供與當時行文相關的文字作為參考——風景描寫、肖像描寫、心理描寫,等等——它會列出不少選擇,如果覺得某個選項不錯,便可以很輕松地移花接木了,甚至都不曉得移接來的文字出于誰的手筆。
朋友甚至還下載了那款軟件讓我見識,據說類似的軟件有十數種之多。我不能貿然將此與那些被“鑒”的作家們聯系起來,這種道聽途說的奇聞是否真是那些雷同出現的原因,我完全沒有證據,也就無法判斷。但至少從邏輯上講似乎能夠解釋我的不少困惑,說得通。不如讓我們脫離具體的事件,假設的確存在這種情況吧——無論如何,這軟件的存在是真實的,也一定有人使用過它——我依然不能理解。我知道創作的艱辛,我知道寫作過程中難免有那么一瞬間或很多瞬間想要借助神力,或任何外力,但若我們真把那艱苦的勞作交付出去,我們還剩下什么呢?我們的“我”還剩下什么呢?如果一個作家真的借助輔助軟件進行寫作,那至少他/她是偷了懶的。他/她偷掉的不僅是艱苦的勞作,還偷掉了解決困難、苦盡甘來的喜悅,偷掉了一次次折磨之后獲得的寫作能力的些微提升,以及我們足以面對包括AI在內的一切誘惑和威脅的寫作者的尊嚴。我因此感到痛惜。
所以我最后還想說幾句話:我痛惜的不僅是寫作者某一時刻對“我”的放棄,我也痛惜他們的才華因為一時軟弱和倦怠而蒙受陰影,甚至失去了綻放的可能。我愿意相信他們的才華——即便真犯了錯吧,犯過錯的人也是可以有才華的。當然,如果證據確鑿,我也完全同意他們的寫作出現了不體面的時刻。認識“我”、完善“我”的過程是艱辛的,就和文學之路一樣艱辛,在此過程中有偏差有猶疑,甚至走進羊腸小道去,并不罕見。若真有錯誤,當然應該承認;反復犯錯,就該反復承認,并痛改前非。但至少在初犯的情況下,或許也該允許他們繼續往前走或從頭來過,去再一次、一次次重新建構一個“我”?既然“我”是“我們”的一部分,那任何一人的錯,或許都應該引起我們每個人的警醒,同時以一種有批評的理解和勸人向善的包容,去容許“我”的再生。因為,消滅一個“我”,“我們”也會殘缺;救助一個“我”,“我們”也更完善。這樣一種寬廣的“共情”能力,正是文學最基本、最核心、最動人的魅力所在。
(作者系北京大學中文系預聘副教授、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