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的“半斤市酒”
汪曾祺在《認識到的和沒有認識的自己》一文里說:“一個民族文化的最基本點是語言,漢語和漢字不是一回事。中國識字的人,與其說是用漢語思維不如說是用漢字思維。”他還覺得,文學語言是一個作家的人生態度和思想品德,這樣的認識這樣的觀念,使得汪曾祺在創作時格外注意練字練意,他堅持像古人那樣“吟安一個字,捻斷數莖須”,這種執著和境界不是一般人甚至不是一般的文字工作者能比得了的,所以在試圖修改汪曾祺的文字時,一定要非常謹慎。
在“一綱多本”時期,汪曾祺有《昆明的雨》《端午的鴨蛋》《胡同文化》《葡萄月令》《受戒》《陳小手》《職業》等30篇作品入選不同版本的中學語文教材,這在當代作家中可謂首屈一指。《昆明的雨》標題為“雨”,內容卻有很多時候離開了“雨”,不過全篇都被雨意牽系著、籠罩著,更被一種深沉的、懷鄉般的情誼浸潤著、滋養著,不論從字詞句章、人情物理、點線面體哪個角度考察,這篇作品都堪稱當代散文中呈現、捍衛和建設“美麗漢語”的典范之作。
但《昆明的雨》在傳播過程中,卻存在一處遺憾。文中,汪曾祺與朱德熙“遇雨小酌”一節,不少流行的版本(包括目前正在使用的、人教版八年級語文上冊)都是:“蓮花池邊有一條小街,有一個小酒店,我們走進去,要了一碟豬頭肉,半市斤酒(裝在上了綠釉的土瓷杯里),坐了下來。雨下大了。”而“半市斤酒”顯然是不對的,“半斤市酒”才是正確的。
《昆明的雨》最早發表在1984年第10期《滇池》雜志上,當時的編輯大概覺得“半斤市酒”的說法屬于筆誤,就想當然地改成了“半市斤酒”,殊不知他隨手給“斤”“市”加上一個換位符號后,這一句在表達上就顯得生硬、笨拙了,更沒有來由。此后數十年間出版的眾多汪曾祺作品集大都沿用了這一版本。如果編輯當時肯請教一下昆明知情的老一輩,或者給作者本人打個電話、寫一封信進行求證,問題就能妥善解決。
熟讀汪曾祺的人都知道,他在多篇作品里都寫到過“市酒”。比如早在1947年,汪曾祺的小說《落魄》就曾寫道:“他似乎有點自暴自棄起來,時常看他弄了一土碗市酒,悶悶地喝。”這篇作品收錄在他的小說集《邂逅集》(文化生活出版社1949年4月版)里。1981年第5期《收獲》上發表的《七里茶坊》中也有提及:“像往常一樣,總是老喬開頭。因為想喝酒,他就談起云南的酒。市酒、玫瑰重升、開遠的雜果酒、楊林肥酒……”
1993年第4期《收獲》發表了汪曾祺以《花》為題的一組散文,其中的《木香花》一篇干脆再次追憶了當年“遇雨小酌”的一幕:“我和朱德熙曾于大雨少歇之際,到蓮花池閑步。雨又下起來了,我們趕快到一個小酒館避雨。要了兩杯市酒(昆明的綠陶高杯,可容三兩),一碟豬頭肉,坐了很久。”由此可以猜到,“市酒”特指一種酒,這兩個字不能隨便拆分。而之前的“半斤”也非確數不必當真,畢竟二人要了“兩杯市酒”,而“昆明的綠陶高杯,可容三兩”,這樣看來,“半市斤”也就跟著失去了重量依據。
汪曾祺在散文《七載云煙·采薇》中曾用一首詩來概括自己吃過的“昆明美食”:“重升肆里陶杯綠,餌塊攤來炭火紅。正義路邊養正氣,小西門外試撩青。人間至味干巴菌,世上饞人大學生。尚有灰藋堪漫吃,更循柏葉捉昆蟲。”怕讀者看不明白,他在文后加了注解特別說明:“昆明的白酒分市酒和升酒。市酒是普通白酒,升酒大概是用市酒再蒸一次,謂之‘玫瑰重升’,似乎有點玫瑰香氣。”汪曾祺沒有談及的是,升酒之所以有玫瑰香氣,是因為蒸餾時添加了滇池之畔的玫瑰花瓣;而重升酒加入糟鹵,再次入鍋蒸餾,即可得到味道愈發醇厚的“玫瑰老鹵”。
可以說,汪曾祺的昆明抒情與敘事是當代文學的一大收獲。昆明是汪曾祺的第二故鄉,縱觀他全部的創作履歷,是昆明、是西南聯大讓汪曾祺成為了汪曾祺。他有大量的寫昆明的詩歌、散文和小說,這一題材綿延了大半個世紀,貫穿了他一生的創作過程。對汪曾祺的語言追求稍作了解再細讀原文就不難發現,“半市斤酒”這種表述,與作品中口語化、生活化和心靈化的上下文以及《昆明的雨》流暢、考究、優雅的文風明顯格格不入、大異其趣。這一處的更改,給原作減分不少。好在2019年1月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汪曾祺全集》“鉤沉輯佚、考辨真偽”,已把這一處恢復了原貌,希望使用多年的中學語文教材也能及時改回“正版”。
永遠字斟句酌的汪曾祺,曾遇到過多次編輯“亂改”的情況。汪曾祺關于沈從文的閱讀體驗,是沈從文研究的重要文獻,特別值得重視。他寫的《沈從文和他的〈邊城〉》里有一句:“這種樸實,來自雕琢;這種流暢,來自推敲。”編輯把“來自雕琢”改成了“來自不雕琢”。編輯可能認為雕琢是不好的,只是這樣一改前后語義重復,這句話等于沒說。編輯沒有理解汪曾祺的本意——沈先生語言的樸實,是其苦心經營后的樸實,是匠心獨運的樸實。
小說《戴車匠》里有一句贊美:“一個人走進他的工作,是叫人感動的。”編輯竟在“工作”后面補上了一個“間”字。或許是認為原句不通,人怎么能走進他的工作呢?汪曾祺深諳中國傳統文章學“虛實相生”之道,“走進工作間”是寫實,是照錄生活;“走進工作”是寫意,是由實入虛,是用虛實相接的修辭打開一個寬大的象征空間。編輯的改法倒未必是煮鶴焚琴,但還是有點兒煞風景,糟蹋了好東西。
更讓汪曾祺哭笑不得的是,他寫過一篇名為《談讀雜書》的短文,里面提及自己讀《昆蟲記》得到的一個知識:“我從法布爾的書里知道知了原來是個聾子……實在非常高興。”結果發表后,前一句變成了“我從法布爾的書里知道他原來是個聾子”。這讓一向性格平和、少有火氣的汪曾祺也不大接受了:“這就成了法布爾是個聾子了。法布爾并不聾。而且如果他是個聾子,我又有什么可高興的呢?閱稿的編輯可能不知道知了即是蟬。覺得‘知道知了’,讀起來很拗口,就提筆改了。這個‘他’字加的實在有些魯莽。”
這幾次經歷,汪曾祺在《有意思的錯字》里都寫過。文章的結尾處,他還不忘點題:“我寫這篇文章的用意是在息事寧人,編輯細致一些,作者寬容一些,不要因為錯字而鬧得彼此不痛快。”作家可以包容,但編輯卻應該有所警覺,至少不能因為自己的知識局限、視野狹窄和工作失誤,而導致“化神奇為腐朽”的遺憾出現。
文學是語言的藝術,漢語文學是漢語的藝術,汪曾祺是漢語表達藝術的卓越代表。在一次研討會上,作家林斤瀾曾說:“論語言,在男作家中,汪曾祺第一。”汪曾祺是一個語言至上主義者,他堅信:“語言,是民族傳統的最根本的東西,不精通本民族的語言,就寫不出具有鮮明的民族特點的文學……我非常重視語言,也許我把語言的重要性推到了極致。”為了漢語藝術,他對文學始終殫精竭慮,傾其所有,矢志不渝。難怪林斤瀾會贊嘆汪曾祺是“一棵樹的森林”——樹只有一棵,卻是一片大森林般的蔚然壯觀和茫茫蒼蒼。
(作者系玉林師范學院文學與傳媒學院教授、黑龍江大學文學院特聘教授)